问题 | 三亚医保报销比例 |
释义 | 三亚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三亚医保报销须准备的材料如下: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以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4、社会保障卡; 5、身份证; 6、银行账户。 三亚医保报销的范围具体如下: 1、床位费; 2、药品费; 3、检查费; 4、治疗费; 5、手术费; 6、输血费; 7、材料费; 8、其他费用等。 综上所述,三亚医保可以报销的额度为,报销额度等于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大约在85%,一般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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