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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出让金作为奖励资金
释义
    

法律主观:
    


    土地出让金 ,是国有 土地使用权 获得后所付的金额,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受让人)支付。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 土地出让 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 违约责任 等内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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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7: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