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概念及构成要件的解析 |
释义 |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或作假证明。构成包括窝藏行为和包庇行为。犯罪人是该罪的客体,故意是其责任形式,明知是指知道和应当知道。窝藏、包庇罪与共犯之间的界限在于事前通谋,共同犯罪需谋划或合谋。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者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事由包括犯罪分子危害严重、人数多、时间长等。 法律分析 (一)概念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二)构成 1、罪体 行为窝藏、包庇罪的行为是为犯罪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两种情形: (1)窝藏行为,即为犯罪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犯罪人逃匿。 (2)包庇行为,即作假证明包庇犯罪人。 客体窝藏、包庇罪的客体是犯罪人。这里的犯罪人,包括判决前的犯罪人和判决后的犯罪人。 2、罪责 窝藏、包庇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予以窝藏、包庇的主观心理状态。这里的明知,是指知道和应当知道。如果确实不知,则不构成本罪。 (三)认定 根据刑法第310条第2款的规定:“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这里涉及窝藏、包庇罪与其所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所犯之罪的共犯之间的界限。窝藏、包庇罪是在他人犯罪以后为使其逃避刑事追究而予以窝藏或者包庇,因而是一种妨害司法活动的犯罪。然而,如果事前通-谋而在他人犯罪后又予以窝藏或者包庇的,则构成共同犯罪。这里的事前通-谋,根据1986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窝藏、包庇罪中“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如何理解的请示答复》的规定,是指窝藏、包庇犯与被窝藏、包庇的犯罪分子,在犯罪活动之前,就谋划或合谋,答应犯罪分子作案后给以窝藏或者包庇。如果只是知道作案人员要去实施犯罪,事后予以窝藏、包庇或者事先知道作案人员要去实施犯罪,未去报案,犯罪发生后又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都不应以共同犯罪论处,而单独构成窝藏、包庇罪。因此,通-谋与明知是有所不同的,通-谋具有谋划或合谋的内容,唯有如此,才构成共同犯罪。 (四)处罚$page$ 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致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的;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等。 结语 窝藏、包庇罪是为已知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避追究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窝藏行为和包庇行为,故意是其责任形式。窝藏、包庇罪与犯罪人的共犯关系需根据事前通谋的存在来认定。犯罪人的窝藏、包庇行为严重时,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窝藏、包庇罪的加重处罚事由包括窝藏、包庇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多人窝藏、包庇、持续时间较长导致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