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教师返聘工资的计算方法 |
释义 | 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及个人所得税问题。返聘工资根据职称级别发放,绩效工资按工作量及岗位贡献发放。福利待遇参照在职职工标准执行。个人所得税根据是否与单位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来确定税前扣除方式。退休人员再任职需符合条件,包括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等。如果符合条件,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一、返聘协议书关于工资部分的说明 1、返聘工资:执行正常工作制人员,根据其职称级别,甲方发给月返聘工资xx元;未执行正常工作制工作人员,由科室对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按规定标准相应发放; 2、绩效工资:根据乙方工作量及岗位贡献,经院审计科审核后由所在科内发放; 3、相关福利待遇参照所在科室的在职职工标准执行。 由以上可知,退休老师返聘的工资是要看具体的协议书上怎么写的,也要参考所在单位的在职职工的执行标准以及个人为其工作单位所做的贡献。 二、相关税务要求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税前扣除问题:如与返聘单位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个人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允许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如未与返聘单位办理用工手续,个人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劳务费在税前扣除。企业应提供相关劳动合同或协议,以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或申报证明等资料。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符合条件,按“劳务报酬”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面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因此,关于退休职工的返聘工资和业务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如果返聘的退休人员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应扣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退休职工的返聘工资和业务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根据具体的协议书和所在单位的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再任职需符合一定条件,包括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等。如符合条件,应在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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