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跨省低风险地区出行规定 |
释义 | 最新跨省低风险地区出行规定如下: 1、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从宝安国际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交通站场来深返深人员实施三个“100%”,即100%测温、100%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100%佩戴口罩。 2、宝安国际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交通站场设置核酸检测点,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深旅客实施免费核酸检测。 3、全市公交、地铁等市内公共交通继续执行进站乘车旅客100%测温、100%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100%佩戴口罩“三个100%”,持红黄码人员不能进站,对于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疑似症状的市民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出行。 4、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离深。确需出行请大家一定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少聚集,保持“一米距离”。如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排查。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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