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拍卖流程要多少时间 |
释义 | 另外,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需要时间。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 在拍卖顺利的情况下,原告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执行结束拿到债款,一共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这其中包括:法院在接到申请书之后立即执行(六个月)+无案外人提出异议+委托法院接到委托函之后立即执行(十五天)+提前上拍(一个月)+一拍顺利拍卖成交(十五天以上)+买受人全款至法院(十天)+法院分配款项等(三个月) 在拍卖及其不顺利的情况下,原告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执行结束拿到债款,一共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 这其中包括:法院在接到申请书之后没有立即执行(六个月之后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继续提出执行申请,重新申请执行)+案外人提出异议的(十五日*次数)+外地法院委托(十五日内未执行的,三十日内未执行完毕的需函告委托法院,再次依据流程执行)+提前上拍(一个月)+一拍流拍(十五天之后二拍)+二拍流拍(十五天之后变卖)+变卖失败(一个月重新上拍)+原告继续申请执行 具体的时间,需要依据原告的材料以及法院的效率来综合判断,总体来讲,顺利的情况下从申请执行房产到拿到钱,需要一年左右;不顺利的情况下需要三年或者更长时间。 法院执行过程中,对房屋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 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组织拍卖,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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