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保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如:工作帽子、工作服、防护服、工作手套、棉纱手套、乳胶手套、电焊手套、帆布手套、白棉布手套、微波炉手套、劳保鞋、工作围裙、口罩、防护镜、护膝、头盔等。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 劳保用品具备如下条件: (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现改为特种劳防用品安全标志证)。 (二)、以下产品为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一、头部护具类: 安全帽 二、呼吸护具类: 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 三、眼(面)护具类 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四、防护服类 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 五、防护鞋类 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六、防坠落护具类 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一般防护用品主要有: 棉纱手套,帆布手套,毛巾,棉纱,擦机布,口罩,防尘帽,普通工作服,普通劳保皮鞋,耳塞,脚套,水靴,雨衣,粘胶带等。 法律依据: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