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调解员有权对案件进行拒绝调解,但需遵循法定程序。调解是一种自愿性质的和解方式,调解员应在充分了解当事人意愿和案情基础上,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调解员可依照法律程序转为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调解员履行职务,依法享有调解权,当事人有权自愿选择调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八条:“人民调解员负责调解案件,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人民调解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权利和途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审判,不得随意调解或者拒绝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