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应当保证其房屋不存在危及他人安全的问题,如发现安全隐患,则应及时消除。如果房东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租户可以向房东提出书面或口头要求消除,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房东未履行该义务,租户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关系或者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六十二条 房屋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保证房屋不存在危及他人安全的问题。 如果危及他人安全的问题尚未消除,邻近的业主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房屋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消除隐患。 房屋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履行前款规定的,邻近的业主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其履行,并承担因隐患而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