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对于隐婚女员工,用人单位并没有法定解除权。我国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在录用和使用人员过程中,不应对已婚女性和未婚女性区别对待。在求职者的婚姻状况既非其工作的实质性要件,亦非公司进行正常营运的合理需要。用人单位若在招聘和用人过程中对此进行了限定,则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构成就业歧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