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关键要看妇女对发生性行为是否同意,需要注意的是不管同意是发生在性交前还是发生在性交过程中,都不影响同意的成立。但是如果妇女没有明显的反抗行为或反抗的意思表示,也不能据此推定不违背妇女意志。因为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常常由于各种原因对被害妇女采取的强制程度会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也会各有差异,有的因害怕或精神受到强制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因此,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行为或反抗的意思表示,作为认定妇女是否同意的唯一条件。 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以下三方面判断被告人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一、案发时被害妇女的认知能力,如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等;二、案发时被害妇女的反抗能力,特别要考虑妇女如果当时反抗是否会遭受更大的伤害或存在生命危险;三、案发时被害妇女未作明确意思表示的客观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