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要求人员疏散走道应根据疏散人数经计算确定,但室内消防安全通道最小净宽度不小于1.4m;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一、电动车能否进入电梯 电动车不能进电梯没有相关规定。 但是电动车电梯内引发公共安全隐患,则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居民住宅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许可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考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设置有充电设施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将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设置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 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用途使用非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 二、消防通道能否作为居民出入门 消防通道是不可以作为居民出入门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那里都安有消防指示灯。消防通道在各种险情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三、高层楼道里放电动车怎么处罚 高层楼道里放电动车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进行罚款: (1)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1.3A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6.1.4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6.1.5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6.1.6跃廊式住宅的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1.50倍水平投影计算。 6.1.7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