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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一定要做笔录吗
释义
    交通事故要做笔录,这也是为了了解清楚事故的原因,然后进行责任的判定,从而解决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叫去做笔录是很正常的,这也是为了了解清楚事故的原因,然后进行责任的判定,从而解决交通事故。
    一、检察院做笔录可以陪同吗
    检察院做笔录不可以陪同。检察院做笔录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检察院在向法院起诉前,是要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并制作讯问笔录的。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
    二、肇事现场的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事故轻微,且无人员伤亡,双方当事人可先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即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即刻将伤亡人士送往医院救治,并拨打“122”电话,向交警部门寻求帮助。在通话过程中,要清晰表达事故发生时间、地段、人员伤亡情况等,以便交警部门快速到达事故现场。与此同时,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必要时可先拍照。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122指挥中心或到达现场的民警,先根据情况做出判断,积极在周围搜救受害者,并将受伤严重或已经失去意识的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根据现场报案人或当事人提供的逃逸人员、车辆特征、车型、车号及逃逸方向等情况,实施布网堵截、追缉,争取尽快抓住犯罪嫌疑人。
    收集证据与材料。先询问交通事故的目击者或第一个到达事故现场的见证者,特别要注意询问事故发生或发现事故的时间,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以及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有无拖挂、装载情况、驾驶室乘员以及车辆其他特征。然后积极向周围的住户或群众了解情况,积极搜寻有价值的证据。
    在勘查现场时,要注意发现和收集证据,以便查找发生事故现场见证人,为侦破和审定肇事车提供依据和线索。应收集的证据一般有:车辆破损零件(如皮带、灯玻璃、后视镜片、挡风玻璃碎片……等)、车身表面漆片、血迹、毛皮、皮肉、衣服纤维、轮胎痕迹、人体痕迹、车辆装载物、泥土等。
    到达现场后,判断肇事车的特征和行驶方向,及时组织力量循迹追捕追缉,及时通知有关的交警部门和派出所,在肇事车辆可能途径的路线、地点及时设卡拦截。
    勘察人员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
    勘查员、绘图员应当在交通事故现场图上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可以要求本人签字;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无能力签字的,应当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无见证人或者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事故现场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恒基、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影。
    三、电瓶车撞人逃逸如何处理
    电瓶车撞人逃逸按照交通肇事罪来定罪。
    选择逃逸的有可能是电动车撞到了过往的行人。但是电动车或者是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并不一定就都构成犯罪了,如果撞到的行人只是轻微伤,那不是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已。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护好现场,等待交警处理。
    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首先会进行现场处置,然后按下列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调查、检验鉴定、事故认定、复核。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一切可能保留现场证据,有条件时可自行拍照、录像等以固定证据;
    2、时收集证明己方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无责及责轻的证据。交警进行现场调查时会采取勘查事故现场,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等方式。一般来说,交警会在事发一周左右到医院找伤者做笔录,做完笔录基本上意味着现场调查结束。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交警部门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事项,如酒精含量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检验等,须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25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而当事人若对检验、鉴定有异议的,应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制作询问笔录需两名交警共同进行,交通事故当事人及证人需对事故过程作如实陈述,交警亦需如实记录询问内容,被询问人有权在全部阅读或知悉对其所作询问笔录后在询问笔录上签名;
    3、若受伤,就医后及时请求交警部门开具《指定医院就诊证明信》;若转院,除需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外,亦需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再次开具《指定医院就诊证明信》。保留相关人伤及财损的证据,如破损财物、交通费及医疗费单据、陪护证明及护理人员护理费票据、检查报告等。伤者在诊疗期间需要处理好与医生的关系,请求医生详细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等诊疗记录;同时伤者一定要“伤好再出院”,并务必在出院时向医院及医生索要,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伤残鉴定的相关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四)其他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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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