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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了还能复婚吗
释义
    夫妻离婚了是能复婚的,复婚需要的材料有:内地居民需要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一、办结婚证要带什么证件
    办结婚证要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等证件。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办理结婚证要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首先要准备好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办理复婚需要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的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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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6: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