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复婚办理手续 |
释义 |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除了上述三个条件,《民法典》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一、复婚手续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在男女在离婚之后,如果自愿复婚的,那么还是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恢复婚姻关系的手续,之后才能重新恢复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一般情况下,在办理复婚手续的时候都会要求当事人准备相应的材料,具体就包括以下几种: (一)、申请办理复婚手续的男女,要求双方各自提供自己的户籍证明,这也就是我们说的户口本,如果户口本丢失的话,则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 (二)、同时也要求双方提供各自的身份证,如果是现役军人办理复婚的话,则需要提供军官证或者士官证,也就是需要对自己的身份有一个证明; (三)、另外,还应当提供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或者居(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此证明自己是出于单身状态的。当然,现役军人的话,则此时一般是提供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相关婚姻证明;要是当事人之前结婚又离婚的话,那么还应当提供自己的离婚证件才行。 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要是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在审核通过之后重新办理结婚证,收回离婚证,那么夫妻婚姻关系即重新开始。 关于复婚,自己一定要调整好心态,如果双方真的还有感情、离婚的决定也只是一时的冲动,那么我们可以考虑重新结婚,如果双方还有心结和矛盾依旧没有解决,只是迫于某种现实,还是应该慎重,想清楚想明白之后再做决定。 最后,我衷心的希望天下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结婚不易,能够找到一个人携手一生更是难得,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阻碍,希望大家都不要放弃自己的感情。 二、如何办理复婚登记 办理复婚登记的程序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一样的。办理复婚登记时,当事人首先需要准备好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然后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申请审查通过后,依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办理复婚登记收费标准和办理结婚登记的收费标准一致,当然因各地规定的不同,也许收费会略有差别。 复婚与结婚是有区别的。所不同的是,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复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出于自愿,不是强迫的或他人的干涉,复婚时,男女双方必须持有关证明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要进行审查,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发给复婚登记证,这时,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但是,如果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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