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提级执行作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案件的管理行为,不是具体执行措施,也不涉及具体执行行为应当遵守的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 对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