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持南京居住证可享“市民待遇”包括: 1.教育:子享义务教育,参加中高考; 2.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 3.就业:参与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4.证件:换、补领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等等; 5.法律:享受法律援助; 6.驾车:办驾驶证、机动车登记; 7.社保:参加社保; 8.计生:办理生育服务证; 9.住房: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10.荣誉: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 11.待遇: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