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备案手续流程 |
释义 | 一、土地备案手续流程 (1)申请登记。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变更土地登记(过户)流程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三、相关拓展 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指单位用地)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房屋产权使用证 5、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 6、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 7、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指单位用地的) 8、身份证复印件(①个人申请用地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单位申请用地提供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用地单位资质证明(指单位用地,包括组织代码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除外) 10、土地评估报告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供地除外) 12、项目平面布置图 13、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指单位用地)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_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_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_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_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_ (四)流转方式;_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_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_ (七)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_ (八)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_ (十)违约责任。_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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