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什么是社会保险 |
释义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失业保障金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因此,各省市规定不一。 参考2018年北京标准: 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36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63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90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17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45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536元发放。 二、劳动法关于病假工资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关于病假工资有以下规定: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其他。 三、失业补助金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失业补助金审核一般5天内作出是否通过的决定。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失业补助金审核的具体期限。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一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且不可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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