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章,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扣6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章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章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章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章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拓展资料: 不按交通信号灯规章通行违章代码以及罚款扣分情况1、130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章通行(闯红灯)罚款200元记6分;2、130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章时速50%以下罚款200元记6分;3、4305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罚款200元记6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章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章的,依照规章处罚。 第十条,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