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代表诉讼利益归股东吗? |
释义 |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不归股东,应当归公司。虽然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后股东不能直接享有胜诉后的利益,但是提起诉讼的股东可以从公司获得的利益中间直接获得利益。 一、公司法规定有哪些前置程序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前置程序: 1、股东代表诉讼的和解与撤诉之司法审查; 2、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等。 最重要的是公司内部救济,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监事拒绝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法人代表欠债可以起诉其公司吗 公司法人代表欠债要分清是公司欠债还是法人的个人债务,根据这两点的不同情况确定起诉的主体。 公司法人不能直接起诉公司债务,但在执行期间可以执行其独资公司的财产,因为公司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债务一般应该查封个人的财产。如果债务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是,如果债务是个人债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借款的行为可能构成表见代理,公司仍需承担。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股权是指什么 公司股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综合权利。也就是说,股东基于股东资格享有股权,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和股权比例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是股东的权利,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股权一般是指股东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狭义股权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 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