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立法虽然没有对“他人”的范围进行明确,但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其他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也应该解释为包括在“他人”之中。所以凡是对公司实施了不正当的行为从而对公司负有民事责任的人,在公司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情形之下,都可以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