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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代表诉讼概念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或股东代位权诉讼,是指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公司没时间起诉时,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形式。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都对股东的这一诉讼权利作出了规定,赋予了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一、公司监事会岗位职责有哪些?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上市公司的监事会还可以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隐名股东损害公司权益怎么办
    隐名股东损害公司权益的处理方法是公司可以自己向法院来进行诉讼,或者是公司其他的股东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前述监事,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上述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上述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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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