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如何规定二手房购买合同的撤销权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撤销权可在一年内行使,但需注意撤销事由和时限。民法典规定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包括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受胁迫未行使、明确放弃等。此外,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恶意串通、无书面合同等。购买二手房时,需确保产权明确、手续齐全,并考虑房屋租住情况、市政规划和土地使用等因素。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如何撤销购买二手房合同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哪些情形会导致无效 按规定,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形的会归于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跟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比如跟卖方为房主的未成年子女,那么买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会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3、一方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比如趁卖方急需要钱时故意压低价钱等。 4、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也会被认定为买卖合同无效。 另外,因为买卖二手房时,该房原本就有屋主,所以买方一定要先确定房屋产权,尤其是共同房产,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要取得所有产权人同意。并且,房屋手续的齐全、房屋是否被租住、市政规划的影响、土地使用情况等都会影响合同履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在一定情形下可撤销,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同时,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若出现无效情形,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欺诈、胁迫等,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买方应确保房屋产权明晰,与所有产权人达成一致,并注意房屋手续的完备性、租住情况、市政规划和土地使用情况等因素,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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