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育婴假多少天规定 |
释义 |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首先是国家规定的产假的法定假期为98天,即从分娩开始前的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的时间,根据情况不同会有所调整,对于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前后四个月,女职工享受的产假要高于九十八天的假期,然后就是,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等其他形式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七日的护理假。依法生育(包含依法收养)且有子女在0~6周岁期间的,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可在当年享受,不结转到下一年;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使用。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第一款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二款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6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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