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留哪些档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涉及到的案件被最终确认违法犯罪属实就会留下案底,无论是否受到实际处罚都会有案底的。只要承担刑事责任,都会留案底。承担行政责任,处理的公安机关也会在处理地公安机关内部留笔录等记录,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进入个人档案。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七条 派出所在办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案件中形成的材料,应当建立治安管理处罚卷。卷内主要存放: (一)治安管理处罚审批表、处理、调查报告; (二)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和被处罚人员照片、回执; (三)传唤证; (四)暂扣物品清单、发还收据; (五)违反治安管理没收财物收据、调赃单、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上交凭证; (六)讯问、询问笔录; (七)调查证据材料; (八)现场勘查记录、鉴定材料 (九)验伤单、经济赔偿协议书、担保书和医药费凭证、赔偿费收据; (十)其他需要保存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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