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庭审时原告要做什么 |
释义 | 原告需要准备的东西 除告知书通知的外,基本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有效核实当事人身份的物品。 2、开庭传票。 3、主审法官地址及联系方式。 4、如需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者进行鉴定,应当提起准备好申请资料。 5、开庭笔录纸笔。 被告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 1、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2、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3、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4、被告举证。 5、法庭辩论。 6、最后陈述。 民事诉讼开庭时作为原告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第一,开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第二,携带法院送达的传票,自己的民事起诉状; 第三,就自己起诉状中的内容需要有证据来支持,携带证据的原件; 第四,注意庭审纪律,按时出庭; 第五,如果和解自己需要有一个底线。 原告的陈述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 2、原告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 3、原告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 4、原告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1)负举证责任的原告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 (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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