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扣缴义务人 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一般从机动车发票日确定起算,从第61天开始按日计算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当然有的税务机关会扣除税务机关检查、审理所花费的时间,但具体还是要结合个案分析原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