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三无”不是法律的概念(法外狂徒张三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一般是指“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但是,要明确,“三无产品”也有可能货真价实,并不一定真的有质量问题。同理,有“三有产品”也不一说明就没问题。这是两个概念“三无”产品和质量问题不可以画等号。线上销售食用农产品,比如:水果、新鲜蔬菜、鲜蛋、鲜肉等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遵守《电子商务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即可;但是如果销售加工过的食用农产品(也就是农业活动中不可直接获得,需要人工或者机器进行二次加工的)类自制食品,如:自制水果罐头、蛋糕等,入网食品经营者必须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生产、经营食品的资质许可,预包装食品还应备案和遵守到平台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