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期限为20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 第四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以内办理立案手续,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经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审批予以立案。对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制作“交通事故处理(不立案)通知书”,载明接处警和调查的事实,不予立案的依据,当事人的权利等事项,在三日内送达报警人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