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湖北网上注销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进行注销公告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登报; 第二步:进入企业信息填报 第三步:进行一般注销填报 第四步:对外公示45日(无异议) 。 2、到税务部门进行清税,出具清税证明 。 3、公示45天满后,到大厅市监窗口提交资料进行注销(无办理期限)。 4、领取注销登记证 :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税证明; (3)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备案); (4)清算报告;; (5)清算组报告; (6)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决定注销); (7)营业执照正副本。 已履行公司清算组成员备案等法定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综上所述,不注销的营业执照可能会被吊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随之消亡,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