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企业债务问题? |
释义 | 企业清算程序中,债权人应在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后的45天内申请债权,否则视为放弃。若未公告或未进行清算,股东需承担法律责任。工商档案中应有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不会核准注销。债权债务承受人可被要求承担责任。企业法人歇业、撤销或吊销前,其法人资格及诉讼主体资格仍有效,可自行起诉。已成立清算组织者可以组织名义参与诉讼。清算义务人应根据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已注销登记的企业,纠纷由清算义务人作为当事人处理。 法律分析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在公告中清理债权债务。若债权人在45天内未申请债权,则视为自动放弃。若未进行公告和清算,股东将承担法律责任。工商档案中应有债权债务承受人的信息,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在企业法人歇业、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前,其法人资格及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已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与诉讼。清算义务人应根据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如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上级主管部门,集体企业法人为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等。若企业已办理注销登记,则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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