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财产不足,如何应对债务? |
释义 | 公司资不抵债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申请破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包括全部财产、债务偿还、破产企业收回的投资和权益、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担保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超过债务金额的部分应列入破产财产。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抵债的,是属于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财产的范围确定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 (1)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 (2)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 (3)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这是指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清算组尚未收回的应由破产企业行使请求权而获得的财产。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是担保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物质保证,债权人对其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是债务人不能履行的债务,担保债权人有权取得担保物,用来抵偿债务人的债务。在担保期限内,未经担保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不得将担保物转让、出租、抵押等。所以,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能作为破产财产。但是,担保物的价款大于所担保债务的价款时,多出的部分应列入破产财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抵债时,可以申请破产,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以及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担保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超过担保债务价款的部分应列入破产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以解决资不抵债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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