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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人财产只有一套住房怎么办?
释义
    欠钱人财产只有一套住房怎么办?财产只有一套住房的,查封了也无法拍卖的,如果欠款人在外打工的,可以通过冻结账户,扣留收入等方式偿还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六十二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下面是律师整理的一个关于强制执行案例:2017年12月18日,江北区法院判决江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某小区的房屋腾空返还给袁某某,并按每月1250元向自诉人支付从2017年6月16日起至腾空返还租赁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江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自诉人袁某某遂于2018年1月22日申请执行。2018年2月2日,江北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上述房屋张贴公告,告知江某限期腾空返还给袁某某,并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等文书送达给了江某,但江某仍未履行搬出腾房的义务。2018年3月15日,执行法官再次前往上述地点张贴敦促公告,责令江某限期腾空返还房屋,并将相关执行通知文书、传票等交给江某的妻子张某某,让其转交给江某,但之后江某仍未履行腾空返还房屋的义务。目前,江某家属已代为支付相应租金,并将涉案房屋腾空返还给了袁某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应予以处罚。自诉人袁某某控诉被告人江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已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综合其具体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重庆市江北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3日,以被告人江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欠钱人财产只有一套住房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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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4: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