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可以,投诉学应该向教育局反映。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法律客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第二条1.建立健全受理和处理制度。明确受理、处理、审核、反馈、归档等基本工作程序,做到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结果。2.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分析制度。按照要求向辖区工商所报送投诉处理情况、意见建议以及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等。定期对受理和处理的消费者咨询、投诉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了解掌握消费者咨询、投诉的热点问题。3.建立健全管理和责任制度。根据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完善内部经营管理,进一步健全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工作考核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