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 3、存档(经办)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4、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 5、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 6、工作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 7、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 8、工作人员及时催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