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药品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出售。 《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因为法律规定,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方法: 1、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作出处理;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4、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5、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综上所述,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改变经营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