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深圳大学研究生各专业分数如下: 工商管理,171;公共管理,190;会计,197;教育管理,356;学科教学(语文),353;学科教学(数学),351;学科教学(英语),366;新闻与传播,38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275。 法律(法学),金融,汉语国际教育,学科教学(思政),心理健康教育,工商管理,材料工程等专业,参照国家A类线分数。法律依据: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