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口受理场审查批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