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银行或贷款机构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审批,需要核实其信用记录、收入情况等资质及还款能力,因此审批时间一般较长。但是,如果贷款机构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拖延审批时间,导致房屋交易流程被延迟,即构成违约。贷款申请人可以要求贷款机构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六章第六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债务时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未按照约定时间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按照实际延误日数,按约定利率加倍返还借款人.” 综上所述,如果贷款机构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迟延审批时间导致房屋交易流程被延迟,贷款申请人可以要求贷款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按照约定利率加倍返还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