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执保字案号是已经判决的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 执保字案号代表意思:执保字案号代表各级法院在案件裁判文书上对同一案件出现的多个同类裁判文书的区别和识别。同时满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 同一案件的执保字案号具有唯一性,在同一案件多份判决文书中的第一份判决书直接使用案号,第二份开始可以在案号后加上之一之二,区别开来。上述判决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执保字案号是已经判决的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 这个案件已经审理完毕,进入了执行心程序,因为按照抗保字号,这个案件是一个诉讼保全案件,判决书己经生效,开始执行,有保全财产,执行也很顺利,所以这样的字号开头不是代表已立案,而是已经在执行过程史。 法院执保是指的是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