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罚款到罚单上指定的银行去缴纳即可。当事人受到罚款后,要从收到处罚决定书起的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如果是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在交通不便地区,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