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萧山区处理违章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处理。需要处理车辆违章的,由违章人员持机动车行驶证,本人的驾驶证,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处理;被贴条的,要持罚款单到交警队找到当时给开条的交警,开个罚款单,到银行交罚款。根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违章通常是指交通违章,即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的行为。一般来说交通违章罚款主要有2种;现场违章开单;电子违章记录。现场违章开单通常是由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开具处罚决定书。当然也有是城管执法人员开罚的,因为车辆要是停放在人行道上或者非交通用地的公共场地,属于违反城市管理条例,也属于城管部门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