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学生乘坐的非法营运车辆如果不是校车,只是普通的没有取得客运经营许可证的车辆: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监管并处罚。小学生如果乘坐的是非法运营的校车导致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是: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都负有具体的监管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