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出生证需要携带证件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父母双方正反复印到一张纸上),信息卡(妇幼保健卡),婴儿的名字需提前定好。办理出生证明一般正常情况下(父母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 另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需注意: 1、一般情况下,各大医院会要求,最好是小孩母亲前往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入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地点、接生机构名称等信息,且每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都有一组唯一的编号。 2、为避免在今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父母在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一定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父母姓名一定要和身份证上的一样。二是一定要在孩子出生前就把名字想好。 3、在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时,一定要认真核实每一个信息,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