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同工同酬,是 劳动法 规定的 工资 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规定。2009年10月,人保部透露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 劳务派遣 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 社保 、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二是将同工同酬写入法律 法规 当中。人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相关法规,“同工同酬”将首次作为立法内容。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应当获同级别工资待遇。 法律客观: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要做好《劳动合同法》修订案的同工同酬这件事我觉得至少要抓四方面:第一就是抓好宣传,让用工单位和社会各方面都转变观念,要真正的树立起同工同酬的理念。第二就是企业要自己主动检查纠正现在的不同工同酬这样的偏差。第三个很重要的就是人事部门的劳动监察部门要检查监督对那些7月1号仍然拒不执行《劳动合同法》新要求的要查处。第四即是工会也要帮助监督,发现情况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此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劳务派遣工自己也要自我维权。首先你到这个用工单位了不了解用工单位用什么样的工资制度对你进行分配,这个制度跟那些无固定期限和长期合同工有区别还是没区别。特别是在同岗位、同样劳动任务、同样劳动技能要求、同样劳动贡献的基础上拿的报酬还有没有落差,发现这些问题也可以自我维权。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网友亟盼同工同酬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防止工资分配中的歧视行为,即要求在同一单位,对同样劳动岗位,在同样劳动条件下,不同性别、不同身份、不同户籍或不同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之间,只要提供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相同,就应给予同等的劳动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