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人事处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 2、人事科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人员变动信息通知给劳资科; 3、劳资科草拟书面通知,报处领导审核后及时交财务处; 4、人事科修改人员信息,劳资科修改工资数据库。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