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概念是指借款人(或第三者)以其所有的房产作抵押而发放的一种贷款方式。 二、基本条件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效身份证件的自然人;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财产,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信用良好,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能提供市区评估价值1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同意在贷款银行办理银行卡(或折),每期贷款本息委托贷款银行扣收。 三、须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有关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与借款用途相符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抵押人、财产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抵押物权利证书;贷款行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四、业务一般规定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品行、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最高不得超过房产评估值的70%。贷款期限一般在五年以内,购营业房最长不超过15年,且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65岁的年龄。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利率。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按季付息,到期结清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等额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流程⑴借款人向我行提出贷款申请。⑵经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经营性贷款金额5万元以上还应办理贷款卡。⑶借款人、抵押人的夫妻双方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有关贷款用途证明到我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和保险等手续。⑷贷款行办妥上述手续后,当日发放贷款,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⑸借款人每月(季)末20日以前在其理财卡账户存入足够金额缴纳每期还款金额,并在到期日结清全部本息。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