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贷转按揭的流程如下: 1、房屋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首付款,一般按交易金额的30%缴纳; 4、到卖方的贷款银行,由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 5、买方持相关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 6、交付房屋; 7、贷款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办理过户、将房屋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转按揭的流程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