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纸质发票可以重开吗 |
释义 | 纸质发票不能重开。有两种处理情况:发票作废重开或开具红字发票。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一、发生部分退货发票需要退回去吗 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属于货物折让退回不需要开具进仓单,下同),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的有效证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交回购货方,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支出,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销货方、购货方均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 二、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发生发票误开,错开的情况,应当将错误发票作废或红冲处理。那么具体是红冲还是作废,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原则也不同。无效发票应填写完整,然后加盖公司统一发票注销章。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作废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当月发票,且发票各联次已经收回; 2、销售方未抄税并未入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未通过。 二、发票红冲的情况具体如下: 1、跨月的发票,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均需要红冲处理; 2、开具的错误发票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可以作废,因系统没有作废功能,只能选择红冲处理; 3、成品油发票开具错误应当作废处理;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应税行为中止等的情形,不满足作废条件的,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总之,如果当月发现错误,无论是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处理方法都是作废,可以根据需要重新开具发票。无效发票应填写完整,然后加盖公司统一发票注销章。如果需要跨月作废发票,普通发票只需在税控系统输入发票编码,然后开具红字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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